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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6月29日讯(记者 解义飞)6月29日,德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1-5月份德州市医保惠民新政出台情况。
据了解,2023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守“民需医改”改革品牌,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通过提高医保待遇,增加生育保障措施,提升长期护理保障,对药品和医疗耗材加强管理,使德州市医疗保障事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保障人民健康,提高医保待遇措施。今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至70%、60%和60%,退休职工在上述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00元提高至3500元。截至6月15日,已为33.92万人次报销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3998万元,通过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职工门诊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无需复核或检查,整体纳入城乡居民“两病”专项保障范围。自2月1日起,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70%,“两病”门诊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通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待遇,自6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由87%提高至90%。定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慢特病患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同步提高。
保障人民健康,提高生育保障措施。自2023年5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限额提高至1200元,住院分娩医疗费由定额支付顺产1600元、剖宫产3100元统一调整为政策范围内100%报销,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分娩医疗费用实现了个人零负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基金限额补助标准由顺产1200元、剖宫产2000元统一提高至3500元。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基金限额补助标准由顺产1000元、剖宫产1800元统一提高至3000元。育龄妇女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显著降低。
保障人民健康,提高长期护理保障措施。截至5月底,德州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人员数量达到70.5万,累计享受护理保障待遇6059人,待遇支付1.3亿元。德城等6个试点县(市区)整体制度平稳落地,居民长护险制度已覆盖237万参保居民。经过集中发动、攻坚摸排,已有3039人通过评估认定并陆续开始享受待遇。
下一步,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扩大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加大提升保障力度,稳步提升德州市医疗保障能力,继续推出更多的医疗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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