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保险,正在加速涌来,如何规范运行备受瞩目。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人保财险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用收入126亿元,同比增长54.7%,在整体新车保费中占比达28.3%;太保产险相关车险的保费同比增速达65.1%;众安保险相关总保费同比增长超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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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为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保险产品项目的研发和落地,深圳市推出了《深圳智能网联汽车承保指引(试行)》和《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保险理赔实务要点(试行)》(以下统一简称《试点方案》),提出了智能网联汽车保险投保和理赔规范的新举措。
行业呼吁规范
“智能网联汽车保险涵盖整车的诸多新技术、新功能,比以往的燃油车更复杂。”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数智研究院专家胥康向记者表示,其实,这也是保险业遇到的新课题。
胥康介绍,智能网联汽车对保险行业带来的挑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现行的保险产品对智能网联汽车不适配。现行商业车险条款并无对自动驾驶设备导致事故的保障;二是智能网联汽车整体生态非常复杂,这为确定被保险人带来了困难,到底保险是应该卖给汽车厂商、卖给自动驾驶设备提供商、还是运营商并不明确;三是保险行业对智能汽车的事故样本有限,原来对传统汽车的核保定价方案是基于传统汽车事故的大数据应用,目前智能网联汽车事故数据非常缺乏;四是智能网联汽车的行驶数据对外不公开,保险行业无法获取,造成理赔定责难。
而在车辆涵盖的电动化部分,则同样有待解的难题。其中,电池占据车辆成本的40%,电池修理费用高是一大痛点。国内某车企的智能网联汽车仅换下整块电池组的费用高达50余万元,然而这款车的新车售价仅为30万元左右。同时,为了降本增效,多家车企纷纷学习特斯拉,采用一体化压铸技术。尽管一体化压铸技术对生产成本的缩减和续航能力的提升都起到积极作用,但一旦损坏需要更换,就不能像原来一样只换某个零部件,而是需要整体更换,成本依然较高。
探索应对举措
此次出台的《试点方案》,基本理顺了智能网联汽车的承保和理赔流程,统一规范了投保受理、查勘、定损、核损、核赔、支付等具体环节的实务操作,让承保公司更直观、明确地了解和掌握智能网联汽车承保和理赔流程各项有关行业规范,有助提高出单和赔付的准确性及效率。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介绍,截至目前,深圳有2家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测试)汽车试运营企业,投保车辆约95辆,主要投保交强险、三者险和司乘险,极少量车损险,今年1-8月受理理赔共30件,已决赔付金额约34万元。
当前,智能网联汽车包括自动驾驶测试车辆正处于渗透率快速提升阶段。来自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8月,仅测试车辆中,深圳已发放224张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牌照,并计划在2025年前发放量达到一千张。
深圳对于智能网联汽车及自动驾驶测试车辆的规范,一直在进行探索。2022年8月1日,国内地方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根据《条例》,完全自动驾驶的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在深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目前,深圳全市有福田、南山、坪山、罗湖等九个区域的771公里开放测试道路,可以进行全无人自动驾驶的道路测试和商业运营,从主驾有安全员“值守”的自动驾驶,到全无人的自动驾驶汽车,自动驾驶系统的算法能力和工程能力实现阶段性突破,深圳的探索有望为智能网联汽车这一新兴产业打开新的发展空间。
为此,出于探索保险护航发展、助力深圳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的目的,2022年11月6日,深圳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研究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保险的政策”,要求研究推出适合智能网联汽车的保险条款及相关管理政策,形成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为创新发展提供风险防控保障。同年,深圳保险业积极落实《方案》有关要求,成立了智能网联汽车保险项目组。项目组由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牵头,重点研究国内外智能网联汽车风险状况及变化趋势、智能网联汽车与现有汽车风险差异和保险行业如何应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变革趋势,结合深圳科技创新之城的优势,引领探索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保险发展方向。
积极探索保险
“智能网联汽车保险是随着汽车产业变革和发展出现的新险种。”龙湾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陈辉向《中国汽车报》记者表示,智能网联及自动驾驶汽车作为交通技术领域的又一次重大革命,为各国保险制度规定带来了新的挑战。美国全国机动车碰撞原因调查显示,车辆碰撞的归因为驾驶员、车辆、环境和未知因素,其中驾驶员占比94%。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成熟,汽车的保险责任风险归因从驾驶员转向车内外的实体,此时传统车险也将演变为“新车险”。
据介绍,2018年7月19日,英国在全球率先制定了《自动与电动汽车法案》,明确了适用于自动驾驶汽车的保险和责任规则,有利于自动驾驶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兰德咨询发布的《自动驾驶汽车和车险的未来》显示,除英国之外,日本也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保险和责任规则,澳大利亚、加拿大等正在积极推进规则的制定。
为了使传统保险规则在自动驾驶语境中仍然能够适用,同时为了确保在自动驾驶事故中遭受损害的人能够快速获得救济,需要积极研究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的“新车险”。对于“新车险”,英国《自动与电动汽车法案》放弃将产品责任纳入“新车险”框架,提出了建立“单一承保模型”,使得汽车保险同时涵盖人类驾驶员驾驶汽车的行为以及自动驾驶技术本身。根据“单一承保模型”,在自动驾驶事故中的受害方(包括合法地将车辆控制权交给自动驾驶系统的司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则可以依据产品责任法或其他现行法向直接责任人进行追偿。
“越来越多的智能网联汽车都需要有相应的保险护航,才能健康发展。”陈辉认为,对于中国保险业来说,当前亟须明晰智能网联及自动驾驶车辆相关的责任界定,基于智能网联所衍生的新兴风险设计一个合理的“新车险”方案,包括承保责任的界定和费率的厘定机制。另外,需要进行国际比较研究,并前瞻性地分析预测自动驾驶技术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为从传统车险到新车险提供理论支持和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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