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海
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增补董事、聘任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涉及的增补与聘任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任职
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
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增补董事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力: 吕立彪: 刘明志: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