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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吸毒两次被拘后仍在职,媒体:单位保护,民众就要“原谅”吗-环球微头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6月19日,有网友举报称,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农林水务局(注:实为农牧林水局)工作人员杜某,因吸食毒品曾被公安机关处理两次,“第一次拘留15天,第二次强制戒毒两年。”但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杜某,并没有因此被开除,至今仍在单位上班。

6月20日下午,昆都仑区农牧林水局工作人员回应红星新闻记者称,网传举报属实,纪委已对其作出相关处理,杜某并非公务员,是事业编制人员,目前已开除党籍,按普通干部用,是单位工资最低的,“我觉得我们就正常使用呗,也希望大家能够平和正确地看待。”

涉事单位的回应看上去似乎合情合法,但却依然让很多网友感到震惊不解。从回应来看,杜某在吸毒的时候不仅是有编制的公职人员,而且还是党员,理应以更高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但他却犯下吸毒这样的弥天大错,两度被公安机关处理,却依然能保留公职,继续在岗,虽然只是普通干部,但依然是干部,这很难不让人对公职人员的整体道德要求和单位的管理制度产生怀疑。有网友表示,如果是在一般企业工作的普通人,不要说吸毒了,光是拘留15天加强制戒毒以及两年不在岗正常工作,都足够被开除了,即便这样杜某居然还能继续在岗,且当干部,这不是“铁饭碗”,恐怕是“金刚钻饭碗”了吧!

虽然从法律条文来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说,杜某的行为在纪检部门看来,不属于情节严重,所以没有开除他,而是让他继续在岗“为人民服务”。

但这一处理结果,在普通大众看来,却很难接受。事业单位编制到如今仍是很多人心目中的“香饽饽”,那么多人费尽努力地考编考公,就是因为公职人员是社会认可度、社会地位都比较高的职业,是很多人眼中的“精英”。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习惯“以吏为师”,公众对于公职人员的私德、公德要求都会更高,而吸毒毋庸置疑是非常堕落,害人害己的行为,因吸食毒品两次被公安机关处理,都没有按照“情节严重”处理,也难免让人对纪检部门的处理力度,对公职人员队伍的纯洁性,产生不信任感。

而且,近年来由于多位明星艺人涉毒,普通民众对于毒品越来越痛恨,对于公众人物涉毒的态度也越来越趋于“零容忍”,网上流传一句话:“花在毒品上的每一分钱,都是打在缉毒警身上的子弹”,可见公众对毒品态度。多家官媒都曾经发声,对涉毒明星就应该以“一次吸毒,终身禁演”为底线,可以改过自新给出路,但不允许出镜演出。某种程度上,公职人员和明星艺人一样,都属于“特殊身份”的人,都属于承载了更高道德期待的人群,对明星艺人绝不姑息,对公职人员却“网开一面”,的确显得有些“双标”。

而对于公众的质疑,涉事单位的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大家能够平和正确地看待”,这话更是不合适。就是因为这种处理结果让多数人觉得不合理,大家才会发出质疑,单位有“保护”之心,难道民众就一定要跟着“原谅”吗?否则就是不平和,不正确?这样不谨慎、缺乏群众意识的回应,恐怕对于整个单位、整个公职人员队伍的形象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经刊文解读监察法,其中明确提到,党和国家对于党员干部、对于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要求,就是要比对普通公民的要求高,这正是纪委监委始终秉承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义所在。但对于杜某的处理,似乎并没有体现出“要求更高,执纪更严”的态度,涉事单位在要求公众平和看待之前,是不是应该先思考一下,为什么自己这样处理会让人觉得不妥呢?全面从严治党,强震慑,固防线,应该让大家实实在在看得到行动,看得到效果,处理公正合理了,公众自然就会“平和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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