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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丙村镇芦陵村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近日,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正式公布,全国100个乡(镇)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994个村(嘎查)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中,梅县区丙村镇芦陵村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为全市唯一上榜的镇村。

据了解,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是经过各地推荐上报,再经复核和公示后,最终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认定。示范村镇是乡村治理的全国样板,在文明乡风建设、法治乡村建设、平安乡村建设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成绩。

据了解,芦陵村地处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西北部,距梅州市区20多公里,是岭南四大才女之一叶璧华的家乡,梅州著名的“举人村”。全村有8个村民小组,共226户954人,总面积13.3平方公里。芦陵村党支部现有39名党员,村“两委”干部5人。近年来该村先后获得广东省卫生村、梅州市文明村、梅州市美好家园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芦陵村认真落实“同心、同富、同美”工作要求,以强组织、抓党建为工作重点,通过“抓党建、班子强起来”“抓治理、民风好起来”“抓环境、村庄美起来”“抓发展、文旅兴起来”等举措,实现了从“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到“美丽乡村示范点”“先进示范村”的蝶变升级。今年,该村党支部还获评“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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